关于参加社会保险的通知

文章来源:       时间:2009年10月20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各学院、各部门:
   本学期,各单位均有新聘的教职工到校工作。按学校规定,在签署聘任合同后,对需要参加

社会保险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申报手续。为方便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由各单位向人事处申报,由人事处汇总到相关部门办理;
2、人事处每月受理参保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月的20号;
3、人事处每月受理停保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月的20号,当月的停保申报只能从下月(含下月)

开始停保;
4、参保申报和停保申报均需填写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从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网站下载或到人事处领取),填写要求请参见申报表背面的

填表须知,其中表中右上角内容不需填写,其余均要填写。
关于用工形式一栏请参照下列要求填写:
人事关系已转入珠海分校,并领取了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干部介绍信的教职

工填写代码1
持有珠海市身份证,但人事关系未转入珠海分校的教职工填写代码4
持有外地身份证(非珠海市身份证),人事关系未转入珠海分校的教职工填写代码5
5、参保申报需提供的附件: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多人申报的可将数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如无则不需提供)。
6、申报表中个人资料如有变动的,可随时将改变后的资料(含证明材料)送人事处,由人

事处向相关部门申报更改,属工资变更的,还需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申报表
7、从珠海市外来珠海分校工作的教职工,如需从当地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珠海市的,

可凭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办理;
8、如无特别说明,各单位报送的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中的教职工名单,将视同

申报了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人事处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