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与户口调入指南

文章来源:       时间:2020年03月05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  


序号

步骤

办理地点

具体内容

备注

1

开具调档函

学校人事处

当事人联系原单位确认调档函抬头,发给人事处开具调档函。当事人到人事处领取调档函,联系原单位寄档案。

人事处经办人:黄倩雪(6126929)

2

人事关系调入备案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校收到档案后,通知当事人办理人事关系备案。所须材料:

(1)人事介绍信(人事处开具,应届生用报到证替代,当事人到人社局备案后将回执返还人事处。

(2)人社局备案名册(请见附件1,填写后发给人事处经办人核对)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请见附件2,市外户口且通过学校入户的人员才需填写)

(1)市外户口且不通过学校入户的人员,需提交《不迁户口承诺书》(附件3)到人事处,无需办理序号3-5的事项。

(2)地址:珠海市康宁路66号劳动大厦,11楼1104房人力资源规划配置科(人民医院对面)电话:2128396

3

办理户口准迁证


珠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所须材料:

(1)人社局盖章后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

(2)原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校户口簿或个人在珠海的房产证原件。入学校集体户口的人员可向保卫处借用学校户口簿;

(5)配偶随迁需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学校保卫处经办人:郭妮皎老师(3683051)

2)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高新区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首层。

(3)关注“珠海公安”微信公众号了解其它业务


4

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所须材料:

(1)准迁证

(2)当地派出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广东省内户口迁移无须回原籍办理迁移证,具体请咨询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5

办理入户

珠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所须材料:

(1)准迁证;(2)户口迁移证。